在同一学年内,因违反《9001cc金沙首页学生生活园区管理办法》被累计二次书面警示(即《生活园区宿舍违纪整改反馈档案》)、或者一次通报批评、或者一次纪律处分,即从第二次书面警示签发日期起、或者通报批评签发日期起、或者纪律处分签发日期起,一年内不得参评国家奖学金、社会冠名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、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员干部、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评奖评优。
研究生在读期间,因违反《9001cc金沙首页学生生活园区管理办法》被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的,原则上不可参评最后一学期的优秀毕业生。
本通知即日起施行,2021年5月27日的通知作废。相关条款将加入此后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的各类方案细则中,累计次数自2025年4月8日起计算。
9001cc金沙首页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
2025年4月7日